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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关于《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等三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3573发布时间:2024-05-17 14:33:36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基本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避免出现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按照《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反馈意见,请填写《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461617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至邮箱:15001392511@163.com(请务必于反馈邮件正文注明反馈单位和反馈人姓名)。

 

icon_pdf.gif附件1: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品信评估对象适用范围》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3: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品信评估机构建设规范》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附件5: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品信评估职业技能要求》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


人:林鹏举

联系电话:15001392511

电子邮件:15001392511@163.com

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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