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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近两年全国多地司法局纷纷联合当地社会信用中心、工商联等成立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信调委”)。企业信用纠纷调解是促进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遵守契约精神,将出现的资金拖欠矛盾快速达成处理共识,从而达到激活企业流动资金、降低企业司法成本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服务。信调委的出现,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创新了企业纠纷解决的方式。其目的是,缓解信用矛盾、减少信用纠纷、降低司法成本。
目前全国各地共成立7家,数量以广东省居首,包括湛江市、佛山市、肇庆市三地均在当地司法局指导下成立了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以司法局为指导的同时,许多信调委还对接了第三方征信机构,将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企业报送失信公示系统。从信调委目前公布的数据来看,信用纠纷调解成功率及调解效率均有保障,而且大大节省司法成本,也为企业节约了时间。
下面分别对这7家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简单介绍。
湛江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广东省湛江市,区级)
湛江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湛江市赤坎区司法局指导下,由湛江市诚信协会发起,于2019年10月2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湛江市首家,主要业务是调解湛江市诚信协会会员企业内部及会员企业与外部企业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
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广东省佛山市,区级)
2018年11月20日,佛山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禅城区司法局指导下正式挂牌成立。主要服务对象为:被恶意拖欠应收帐款的民营企业;服务内容为:“信易收”民营企业暖冬计划(民营企业应收帐款催收);服务流程为:服务对象发起调解申请—采集证据—介入调解—对履约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对失信企业进行失信公示);失信公示系统为: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同时,企业失信报告会被抄送到各级信用办、金融机构、媒体等。截至2019年12月初,信调委已接收案件110件,涉及金额3000多万元,成功调解案件38件,帮助企业收回欠款700多万元。
肇庆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广东省肇庆市,全省首家市级,市级)
2019年6月18日,肇庆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是由肇庆市司法局与肇庆市企业征信建设服务协会合作成立,旨在将人民调解与信用建设相结合,为会员企业缓解债权债务、消费维权、拖欠账款等信用纠纷。成立不久便推出“信易收”服务,对恶意拖欠货款的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其回归理性经营,同时坚持“枫桥经验”。
威海市文登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山东省威海市,全省首家,区级)
2019年11月1日,威海市文登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该区社会信用中心牵头成立,属全省首家。威海市信调委的工作范围是调解企业之间的各类民间纠纷,工作方式为将调解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联合第三方征信平台以震慑失信主体,以公示失信信息倒逼失信主体履约。在调解过程中,采用不伤和气、手段灵活的方式,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将信用公示、联合惩戒融入纠纷调解工作中。工作流程为“服务对象发起调解申请——采集证据——介入调解——对履约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在一周的试运营期间,委员会已接收5起企业纠纷案件,成功调解3起。
虞城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县级)
该委员会是商丘市第一个县级城市成立的、专门调处企业信用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接受虞城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工作范围是调解虞城县企业建设协会会员企业内部员工间、会员企业间及会员企业与外部企业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对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委员会将帮助修复企业信用;对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将被纳入企业失信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浙江省绍兴市,全省首家,区级)
2019年9月9日,绍兴市上虞区信用建设促进会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支持下,经区司法局批准成立浙江省首家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绍兴市上虞区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调委由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企业信用建设,绍兴市上虞区司法局负责指导调解业务。主要调解对象及调解范围是绍兴市上虞区信用建设促进会会员企业内部、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外部企业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按照调解规范及司法部门工作指引,进行证据采集、整理、保存,并结合第三方征信系统公示功能引导企业守信履约。对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帮助其修复企业信用,对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纳入企业失信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形成社会联合惩戒。未来将开展“信易收”服务。
江苏省沭阳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江苏省宿迁市沐阳县,全省首家县级)
2019年2月15日,宿迁市沭阳县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是江苏省第一个县级城市成立的、专门调处企业信用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依法接受沭阳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主要调解对象及范围为:沭阳县企业建设协会会员企业内部员工间、会员企业间、及会员企业与外部企业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对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委员会将帮助修复企业信用;对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将被纳入企业失信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上述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基本相同,其共同点可概括如下:
(1)调解对象为协会会员或其他民营企业;
(2)调解业务范围为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
(3)调解流程为服务对象发起调解申请——采集证据——介入调解——对履约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4)结合第三方征信系统公示功能引导企业守信履约;
(5)对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委员会将帮助修复企业信用;对拒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企业,将被纳入企业失信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仔细阅读上述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特点,与我会工作职能对比,发现我会的日常工作其实早已包含甚至覆盖了上述业务范围。我会(全称“北京市社会公信建设促进会”,简称“公促会”)早于2013年便已成立,是北京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以社会信用理论研究、信用体系建设咨询、社会诚信监督和公益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职能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目前主要业务包括信用修复、信用监督以及经济纠纷调解。其中,经济纠纷调解,是针对市场活动中存在的欠费、欠债等经济纠纷开展居中调解,以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今年我会新成立了调解中心,以后“信用监督+纠纷调解”双线并驱,信用与法律结合运用,必定会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更多实际落地场景,相信日后会取得更多显著的信用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