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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杭州警方通报,对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开展调查。据现场人士透露,大约出动上百名警力,带走了CEO兼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海涛,同时还有大量员工,十余辆警车装满。被警方突击调查当日,51信用卡午后复牌股价瞬间下跌34.69%,市值蒸发超10亿港元,公司紧急申请停牌保价。10月22日,51信用卡方面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公司今年7月底已终止所有催收外包,未来催收工作将严格合规进行。
51信用卡是在香港上市的港股通标的,公司主营信用卡辅助工具,同时兼营P2P网贷业务且规模较大,覆盖超1亿用户。早在今年7月,51信用卡主要贷款产品“51人品贷”的运营主体杭州尚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而被工信部点名批评。据杭州警方称,今年9月以来,接上级部门线索传递,结合日常工作发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
此次事件将催收行业推至风口浪尖。催收手段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按照银行提供的信息打电话通知,是合规的。但银行提供的信息大部分失效,催收公司通过合法手段找到债务人受到阻碍,因此滋生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操作。第二种,是发信函、催缴通知等。一些催收公司利用这点,冒充公检法、利用国家部门的威信给欠款人施压。第三种,是上门要债,合规操作应是录音录像,但实际操作中易发生肢体冲突。第四种,是法律手段起诉,时间成本高。上述实际操作上的一系列不可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外包催收。许多放贷公司将收款任务外包给催收公司,并给予极高的分成比例,且难度越大佣金比例越高,因此催收公司为了利益会不择手段。催收行业整体盈利模式存在瑕疵,且没有统一准入门槛,导致行业乱象不断。
催收行业的问题已引起监管层注意。今年6月,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规范催收倡议书》,对P2P平台的催收制度、催收外包等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网贷行业催收问题研讨会,提出设定执行与惩戒机制,提出重点限制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几大主流催收方式的操作盲区;催收记录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定期报备、存档且至少保存5年;对催收从业人员进行资质认定和合规操作培训等催收规则和方法。51信用卡被查当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明确非法放贷入刑认定标准,实际年化利率超36%即涉刑事责任。关于贷后管理,意见也指出,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
与此同时,北京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现,一些恶意逃废债人群有组织有预谋的以反催收名义行着老赖之实。因此有业内人士担忧,过度打击催收可能导致一些老赖故意不还钱。针对恶意逃费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2019年4月已公布12万多名老赖名单。据媒体报道,协会目前正在联络各省市互金行业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向P2P网贷从业机构征集借款主体恶意逃废债名单。暴力催收的本质,是现有的信用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导致的。刑法中本身不存在暴力催收这一罪名,催收入刑往往是由于催收过程中的暴力引发,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名,此外包括因催收人员转单平账、以贷还贷、买卖信息引发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名。行政层面,近年关于催收的规范,零散地见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文件,以及一些自律组织的行业自律公约。民事层面,主要涉及侵权责任相关的名誉权、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等。
暴力催收打击力度应当加强,但对合法催收进行界定也非常关键。催收机构服务于整个金融行业,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存在。既要堵,也要疏。而在催收之外,征信建设、失信纳入和法律诉讼的便利化提升,也是疏导的侧面体现。恶意逃避债务属于失信行为,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从信用监督的角度入手,对债务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相对更为温和,可避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扩大。因此,通过借助社会第三方信用监督机构等公益性团体,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恶意逃避债务引发的一系列社会矛盾。债权人向第三方社会信用监督机构投诉,并针对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失信行为提出失信曝光申请,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第三方信用监督机构对债权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核,核定属实后对失信人的失信行为通过互联网予以公开曝光,并推送到征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失信人的失信记录实现全网联通,使其日常出行、消费等受阻,必定会倒逼其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