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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与信用产业链之思考

访问次数:5279发布时间:2020-04-03 15:28:20

以下文章来源于吴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 ,作者吴晶妹 武剑

一、区块链的概念

区块链概念于2008年被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发表的“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一文正式提出。目前区块链还没有统一被认可的定义,不同的角度对区块链有着不同的理解。

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中将区块链定义/解释为“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区块链课题组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管理》中提到“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分布式数据库,也称为分布式账本。区块链技术利用块链式结构验证与存储数据,采用共识算法生成和更新数据,借助密码学保证数据和权属安全,并通过可编程脚本代码实现数据的协同计算。”

二、信用产业链理论

信用产业链(CIC,Credit Industry Chain)是指信用从抽象的资本到具体产品到资本价值实现的全过程。信用产业链描述了不同信用活动层次及相互关联的内容与程度,阐述了信用活动及所有相关机构之间的运作关系。

对于信用而言,信用主体通过自身信用的生产,即通过在道德文化、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经济关系和经济交易层面的信用活动,可以将自身的信用生产成为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是能够带来收益的,是信用主体的无形资产,是一种资源更是一种财富。作为商品,信用有其自身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在流通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实际上,信用作为一种商品一旦进入流通领域,自然形成信用产品的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上,存在信用产品的供应方、需求方、产品增值服务机构、产品定价分类机构、监管机构等产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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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吴氏信用产业链示意图

图片来源:吴晶妹.三维信用论[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三、区块链在信用产业链上发挥的作用

区块链技术对信用产业链的作用可能是多方面的,主要作用至少可以概括为三点。

保证信用信息的可信性:通过区块链技术使信用产业链上流转的信用信息透明可追溯不能被篡改。

提升信用产业链运转效率:区块链技术可以使纸质凭证、票据等传统工作材料电子化,减少人工验证环节,降低信用加工、包装、传播、定价等环节的人力物力成本,简化业务流程。

帮助受信主体实现信用资本价值:区块链技术通过其去中心化的共识与分布式特点,不仅让受信主体的信用资本在各个环节顺畅传递,还可以使信用产业链上的定价、授信等机构直接清晰地了解受信主体的信用资本真实情况,合理配置资金和商品等资源,实现信用资本的价值。

四、区块链技术在信用产业链上的应用

区块链可以在信用产业链各环节发挥作用,信用产业链的主要环节如图1所示,区块链的基本作用包括如下:

在信用的生产环节,区块链可以帮助生产者建立和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并在产业链中的其他环节对生产者的身份进行核验。

在信用的加工、包装、传播环节,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征信机构等产业链参与者在去中心化的模式中共享数据,区块链以其不被篡改的可信性,使产业链上信用数据的真实性和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得到市场检验,进而提升产业链参与者的工作水平与服务质量。

在信用交易环节,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生产者的信用商品穿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让信用消费者和生产者达成共识。比如可以将传统供应链金融中的上下游企业(信用的生产者)、银行(信用的消费者)、保险公司(信用的保障者)等参与方接入到区块链网络中,实现核心企业信用的多级穿透。将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确认、流转、融资等流程上链,推动资金流在链上移动,促进信用交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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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双链结合应用需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虽然区块链技术能对信用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需要注意的问题还有很多,主要包括:欠缺经验,投入准备不足,合规风险。

欠缺经验,目前一些机构已经开展区块链技术在信用领域应用的实践,但大多属于早期探索阶段,在信用产业链上还没有出现足够多足够好的落地应用,可供信用产业链参与者学习的成功经验不多,且学习难度大。

投入准备不足,如果想要全面实现区块链的正向价值,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技术人员进行研发,配置先进的硬件设备,配备有经验的风控与合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等,但目前的大部分机构都更热衷利用区块链概念宣传自己,并没有真正做好投入准备工作。

合规风险,虽然区块链能够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但是信用产业链上的数据涉及信用主体的隐私信息,即使有密码算法、交叉验证等技术手段,也不能完全保证用户隐私的安全,所以要特别关注合规问题,尤其要杜绝需经但未经信用主体授权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为。

目前信用产业链的大部分参与者还不能充分满足这些条件,如果没有在资金、技术、风控、合规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就盲目打造所谓的区块链信用应用,恐怕会带来更多负面的效果。所以建议信用产业链参与者首先树立正确的意识,想清楚自己能做什么,是否真的需要应用区块链技术。

然后在资金、技术等方面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如果自身实力不够,可以考虑和市场上有经验、有能力的专业区块链技术公司合作。最后在合规方面,信用产业链参与者应在开展业务前,了解法律法规,和监管者确定是否可以开展相关工作,再与专业的合规人员制定实施完善的合规制度与工作流程。

本文节选自吴晶妹教授和武剑撰写的《区块链与信用产业链:双链融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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