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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国内大循环的主要机制和理论基础

访问次数:2433发布时间:2021-03-03 15:03:18

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文/孙久文、胡恒松

(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

 

信用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我国市场经济高效发展的通行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完善[6]。2020年5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就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做出了部署。越是加快政府的简政放权改革,越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核心。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兴市场经济、“三期叠加”,同时处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增长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时期,化解风险会更为复杂。与风险相对应的是对于风险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个基础性的建设就是信用体系的建设,其中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如何利用现代科技进步为信用体系的重构和革命性变化打下基础。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化危为机利用信息技术发展和应用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信用是发展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产业链的必要保障。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调整,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升温,国际贸易投资格局和产业链布局均受到严重冲击,未来我国外部发展环境将更加严峻。在此背景下实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同时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双循环战略,需要着力打通国内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完善产业链创新链融资体系。因此应加快解决核心企业信用传导问题,完善配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和监管。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来促使我国内外双循环的顺利进行,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的开放水平,并且对系统性风险做到有效防控。

 

(二)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迫切需要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建设不仅关系到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更加关系到我国能否在新形势下更好地适应自身比较优势、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国际环境的大动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作为当前和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应当紧紧围绕国内大循环这一主体,把扩大内需作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方面,将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总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及制度的完善建立可以促进我国内需体系的建立健全,其对我国信用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信用消费的扩大都有积极作用,它也是我国国内大循环的一个重要支柱。

 

首先,发展信用经济,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是应对当前疫情冲击,扩内需、保增长,落实“六稳六保”等一系列措施的重要举措。

 

一方面,以信用经济环境的改善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尤其对于一些信誉度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应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扶持,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高质量的信用风险评级报告,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将显著提升优质中小微企业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得到信用贷款的比例,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环境,以信用担保拓宽贷款与融资渠道。同时,易货交易、商业保险、信用保险、信用融资等措施的进一步规范,也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流动性资金短缺问题。

 

另一方面,信用体系是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而商业信用的累积与提升无法自发完成,需要市场和行政的体系化建设来不断约束和完善。只有不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制度的完善来助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才能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信用制度加强对实体经济资金的监管,尤其对于借疫情哄抬物价、挪用资金炒房、高杠杆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严惩,列入失信黑名单,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失信者承担应有的代价。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更好的发展及合法权益。

 

其次,扩大信用消费规模,是疫情下有效刺激经济活力,助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我国当前也还存在一些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因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一方面,信用资源为各类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入了新活力,信用交易明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力。积极发展信用消费,不单单是金融机构最关注的利润增长点,更是拉动消费的新动力,形成新经济增长方式的新举措。

 

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可以参考社会信用的得分,对个人信用良好的用户加大消费者贷款或信用销售,激发消费市场的活力,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居民短期消费信贷余额从2004年的1253亿元迅速增长到2019年的约10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4%,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实施为消费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另一方面,疫情期间不确定性增加,大家都捂紧了“钱袋子”,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保障我国经济更好地以确定性应对不确定性。通过“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打造的社会信用体系及相关信用消费鼓励政策,将信用产品的创新融入数字经济业态发展中,有利于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既稳固消费的基础作用,又带动消费者在安排消费支出上更加灵活。同时,利用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财产保值增值和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全面促进消费,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其中金融消费作为我国产值贡献重要力量,和住房、汽车等基础消费一样,对我国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通过信用体系和制度的完善,规范金融服务市场主体的信用中介、信息中介行为,强化金融风险管控,保护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通过金融和科技的完美融合,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出现,其有利于我国市场环境的信用建设,并且使金融消费实现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治理诚信缺失,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开创信用消费升级新时代。如今是一个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年代,信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资源,就像我们常说的资本、人才、技术一样,已然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顶层设计到一系列维护诚信、打击失信的政策法规出台,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联防机制初见成效,全方位打击失信或违规的“天罗地网”逐步形成。

 

尤其是国家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采集各个领域的信息,如数据转移,财务税收,环境保护等等,辅以商业信用评级机构、各大电商平台、各场所视频监控等提供的商视联动功能的全新综合数据库,整合成一个全面的企业监管和信用数据库,涵盖政府监测和信用评级结果的所有数据,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评分达到高诚信度的公司进行奖励,而对于失信单位进行严惩,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产业转型促升级

 

早在2014年之前,我国就已经开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落地工作,2019年,国家又相继出台了诸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多类别政府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决定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其包含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多项机制建设,并于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这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正确引导投资方向,进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融资及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环境,并以此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这些举措和我国现阶段扩大内需、扩大企业投资需求、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保持一致,是我国在数字经济与产业革命的新时代,顺应国际潮流,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生命健康等领域的产业发展的有力战略。

 

当前社会,信用已不再仅是货币的影子,信用作为一种独立的要素已经越来越重要的参与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具有自己独立的价值,成为一种可量化、可标准化、可政策化乃至法制化的重要资本。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投资者的行为和传统金融服务的路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风险投资的门槛也大大降低,而现有的征信体系仍主要服务于金融借贷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新型经济模式发展的需要。只有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才能不断解决企业“敢投资”和“能投资”的问题,并增强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精准导向性,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首先,信用体系建设缓解了企业“敢投资”的问题。信用体系将史无前例的影响中国的业务经营模式,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不得不更加重视合规管理体系,包括反腐败、反贿赂、反垄断、数据隐私和出口控制等合规领域,以减少在法律和商业方面的风险。而合规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会带来更加公平和透明的竞争环境,良好的竞争环境才有利于培养创新的土壤和新经济发展模式。因此,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被视为推动企业主动采取合规管理措施的巨大推动力量,在此背景下逐步打造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拓宽融资途径,共同促成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预期,增强企业投资的决心与信心。

 

其次,信用体系建设缓解了企业“能投资”的问题。一方面,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为中国信用体系提供了新的治理机遇、形式和工具,逐步完善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综合性涵盖了企业行为的六大数据来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1个领域专项信用评级数据库(海关、税务、环保);监管事项目录规定相应的检查结果和信用记录;互联网重要舆情及第三方信息(阿里、腾讯、太极计算机);视频监管数据(视联动力)。地方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市场资信调查、评级机构与中央数据库通过该企业信用体系良好地实现了互相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加快了大数据资源整合,有利于疏通企业的金融贷款及融资渠道,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强化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尤其推动了我国社会信用最薄弱的环节小微企业和个人信用的数字化进程,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另一方面,标准化的联合奖惩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建立,既通过“黑名单”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方式进行失信约束,又通过“红名单”以“银税互动”等方式提供更好地融资服务及更低的交易成本。

 

再次,根据以上社会信用体系对企业经营、融资、管理等方面的影响机制,信用可以有效充当投资资金与企业之间的传导介质,增强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精准导向性,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第一,对于产能过剩的行业或企业,实施基于信用的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如“银税互动”下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其可促使信用资金向行业内技术领先、管理安全、生产成本较低的龙头企业流动,以此引导行业信贷投向,鼓励优质企业延伸产业链,严禁资金介入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不达标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第二,对于科技创新类企业,集征集、评价、公示、发布、查询、监督、奖惩为一体的透明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实现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担保的协调联动,既能优化银行贷款渠道,又能充分利用短融、中票、PPN、公司债、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工具,通过差异化、多元化融资方案满足融资需求,共同推进“科技大循环”。

 

第三,对于企业供应链,基于信用的一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如票据贴现、汇票保贴等,有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供给侧改革步伐,鼓励加大并购融资的支持力度,增强我国企业供应链的完整性与稳定性。

备注:本文节选自《甘肃社会科学》202101期;原文标题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与经济发展——基于国内大循环视角的思考》;作者:孙久文、胡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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