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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访问次数:1777发布时间:2020-11-13 09:25:44

来源:信用中国

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


  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刊联合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共同主办


  11月12日,为进一步征集和展示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信用承诺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全国信用承诺书规范化、标准化,以“承诺与责任同行”为主题的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即日正式启动。此次活动由中国改革报社、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联合主办,厦门市致诚信用大数据基金会协办。


  此次活动征集阶段于11月12日启动至11月30日结束。征集的信用承诺书共分为四大类型,即行政类(含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证明事项型、信用修复型四类)、市场类、行业类、主题类。


  其中,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是指在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时,市场主体按要求提交信用承诺书;容缺受理型信用承诺书,是指在办理行政审批以及其他事项时,相关材料不齐备情况下,有关部门在市场主体提交信用承诺书后先行受理;证明事项型承诺书,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书,是指失信主体为申请信用修复,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交信用承诺书。


  市场类信用承诺书,是指市场主体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市场主体出具的信用承诺书,具体分为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和面向特定主体承诺两类。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信用承诺书,是指市场主体自愿签署,并向社会公布的信用承诺书。面向特定主体承诺的信用承诺书,是指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对交易对手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做出的信用承诺书。


  行业类信用承诺书,是指从加强行业自律角度,行业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组织行业内市场主体做出的信用承诺。


  主题类信用承诺书,是指不属于上述三类的信用承诺书,由有关部门在特定事项中要求相关主体进行承诺,并向社会公示的信用承诺书。


  在征集阶段结束后,主办方将按照信用承诺书的类别,根据评价指标,组织业内专家进行筛选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最终评选出行政类、市场类、主题类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3名、特色样本4名、创新样本5名;行业类将分行业分别评选出示范样本、特色样本、创新样本各1名。2021年1月底,主办方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信用》杂志开辟专栏,公布评选结果,对选送的优秀承诺书故事进行精编集中发布,强化示范效应。


  参与此次活动提交的信用承诺书须是于2020年10月1日前已开始在实际中使用的。在提交承诺书PDF版同时,需附上与承诺书相匹配的签署情况及使用介绍说明,包括配套管理制度、信用承诺书在各级信用网站和机构官网公示数量、信用承诺及其履行践诺情况信息等,便于评定打分,未提供者视为放弃提供。此外,在提交承诺书的同时,鼓励提供与之相应的承诺故事,故事需具备以下元素:企业名称、承诺缘由、承诺事项、感受到的承诺便利或给相关主体带来的便利、后续践诺情况。


  活动期间,中国改革报、《中国信用》杂志、“信用中国”网站等媒体将发布活动公告,详细介绍活动开展方式与申报要求,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及时提交信用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各参与单位可于11月30日前将信用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至邮箱xycn@creditchina.gov.cn,并注明报送单位和材料类型,也可拨联系电话010-56805220(何玲)、010-68538368(王笑)咨询,或关注《中国信用》杂志官方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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