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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映象网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大战略性胜利。根据对疫情形式的综合研判,随着复工复产复学各系统各环节各要素的全面激活运行,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从战时状态到常时状态的战略转移。实现战略转移的科学转变,对战术层面的思想意识把握和原则措施的有效实施要引起高度重视。作为防控管理与高科技手段有效衔接的案例——健康码,起始于2020年2月份,是在疫情防控形势最为严峻时期,作为全国一盘棋、网格化管理、联防联控多措并举,立体化防疫的科技补充,在疫情防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和社会经济状况进一步放开,健康码所承担的功能发挥将更加考验公民的个体素养,也即自我约束下的信用精神、法律意识和道德秉持。
正确认识古今中外的信用认知与发展。信用精神是维系现代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精神要素,某种意义上来讲即属于道德范畴又属于法律范畴,即体现了个人的伦理观点也体现了个人的思想情操。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哲人就有了关于信用精神的思考,老子在《道德经》 中阐述道: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为;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周礼.秋害.司约》 讲到:“凡大约剂书于宗彝 ,小约剂书于丹图”。就是通过仁义、大真、孝慈、忠臣规范信用的内涵边界,用大约、小约规范信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信用表现既有早期的“结绳记事”之约也有儒家思想下的将“信用”指向人的内心世界也即人格的塑造层面。
中国人对伦理道德认识是一个渐知渐明的过程,孔子提出“智仁勇”的“三达德”,又把“仁义礼”组成一个道德系统;孟子提出四德也即四端论,也即“仁义礼智”;我们现在常提及的五常是董仲舒的人伦道德思想,认为除“仁义礼智”之外,还要加入“信”。在这里,“信”的含义主要是指真心诚意、专一不移、不虚伪造作。关于“信”既有内在的自我约束,也有外在的他我规范。如同古希腊以及后来欧洲的契约思想一样,都是以“信用”为其核心价值。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基于城邦之治以理性主义语境下的政治生态思辨,既具有了“契约精神”雏形。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具有现代民主社会的意味,也可以说是现代民主社会构建的基石。
现代法治社会,尤其是当代中国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建构在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化表现。健康码的施行推动了我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之下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升。健康码作为全体中国公民的一种法律信用和道德信用,对公民个体的信用守成精神是一个考验。作为重大疫情之下个人出入通行的电子凭证和政府疫情综合防控的一种手段,包含年龄、性别、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式等特殊信息,其填报的真实性关乎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的大局,个人必须对健康码信息真实性负责。那么,作为管理与被管理双方来说,健康码所承载的信息内容真实有效性,除需要钢性法律、道德良知约束以外,还需要信用精神加以维系。
如实填报信息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承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是维护人民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立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准绳。公民享有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其他社会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又必须承担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方面的义务。作为法律意义上的公民来说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既是享受法律权利的主体,又是承担法律义务的主体,这也是国家与公民个体之间信用的表现形式。
作为社会人从事的一切社会活动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接受者信用的约束和规范。健康码的推行,既是疫情防控的需要,更是保障社会秩序、规范公民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举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在华居住外国人)有义务有责任如实填写健康码、及时补充完善健康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虽然健康码的填报和运行是个体行为,但是依然已经纳入法律的管辖范畴。198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进行了修订。其中规定,公民个人有配合城市社区、农村基层进行相应传染病防治的义务,而如实、及时填写上报相关的健康码信息就是公民个体所承担的义务,也是信用精神的必然要求。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无视“传染病防治法”存在以及信用精神丧失事件,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个人信息,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和疫情防控压力,而行为人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治。
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是对诚信精神的坚守。“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人民需要宣传教育引导,对“诚信”问题莫不如是。疫情之下没有局外人存在,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其中的保护对象,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复工复产复学的推行、社会大局的稳定,都需要公民个体以诚信为根本加以维系。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方、各单位加大了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动员、全面部署。
从诚信到信用,从信用再到征信,就是从口头信用到书面信用,从社会领域信用到经济领域信用,从道德信用范畴到法律信用范畴的延伸,是信用针对具体事务和个体的不断过渡和发展。政府倡议也好,媒体宣传也罢,归根结底都需要个体诚信自我意识的觉醒与践行,就是公民个体和组织单位如何看待信用,如何履行信用精神的问题。信息填报考验着公民个体的诚信含金量和信用遵守度,要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公民个体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人员、密切接触者、疫区、疫点往来人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是诚信表现,遵守规定少出门、不聚集也是诚信表现。对商业企业来说守法经营,不发疫情财、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大局稳定也是诚信表现。新闻媒体、各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等等,都有自己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做到恪尽职守、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就是对信用精神的践行。
如实填报信息是对社会道德的遵守。健康码信息填报和遵守考验公民的个体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是个体的道德范畴。但是如果徒有其“码”,甚至“一码归一码”,码中所承载的个人健康状况的绿、黄、红三色缺失了其本来应该蕴含的内涵,就会造成道德诚信失范,进而导致道德价值沦丧。轻则会酿成力量的失衡,社会的无序,严重则会影响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大好局面,甚至会造成社会动荡、影响国家安危。
坚守蕴含在健康码信息上的道德要义,需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要坚定信心,相信国家疫情防控的能力和决心。我们看到坚如磐石的防控之策,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坚强有力的“中国之治”;
二是要笃定疫情防控的为民情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主体地位和人民中心思想在疫情防控中得到了充分诠释,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是对人民和社会的庄严承诺;
三是要辨清真伪,在海量信息中去伪存真。疫情防控是一场人与病毒之间的较量,同时也成了一些国家拨弄是非的工具。通过甩锅战、舆论战、信息战,甚至由疫情衍生出来的贸易战、科技战,等等,都是狭隘的利己主义在作祟。本国疫情防控的事实与在国际社会上的表现就是明辨是非的最大利器;
四是做好自我道德和社会道德的约束,做人民利益、国家利益至上的践行者。对个体而言,就是在疫情防控中明大德守公德严公德,守住道德底线,维护社会秩序,让健康码中的三色码健康证明发挥应有作用。对社会而言,要守住对公民个体的道德底线,不歧视任何一个人,不歧视任何一种颜色,具有建立在为民情怀上的疫情防控精神。要有对国家的道德忠诚,站在本位主义上的道德正确实际上是一种伪道德。要做到一码通,真正实现全国一盘棋下的疫情防控。
如实填报信息是对人权原则的保护。虽然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但是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防控压力依然很大,为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的全面展开带来了严峻挑战。在这种态势下,除政府机关、各职能部门要发挥好引领督导以及强力贯彻落实作用,把疫情防控的各个环节织密织细织牢,做到不留死角和漏洞以外,公民个体也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主体作用,发挥鲶鱼效应,保护好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为他人创造良好生活环境。根本问题就是要完成基于健康码等信息的填报工作。
一是有效保护公民个人健康。有利于从每个人的旅居史、交往史、接触式中,尽快找到与新冠肺炎感染者A以及B、B2有密切接触的旅行者,尽早发现、尽早隔离、尽早救治。
二是有利于疫情研判精准施策。科学判断疫情防控形势、有效制定政策措施需要真实有效的信息作为支撑,信息的效用直接决定着政策的走向和形势的变化。
三是有利于内防反弹、外防输入。当前,在已掌握存量疫情情况下还有大量不可预知的变量因素存在,比如对无症状感染者的有关情况知之不多,有效把控性还比较薄弱;国外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输入型感染者带来的压力仍然很大。国内国外两个大局的全面把握都需要大量真实有效信息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