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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2022年5月份,信用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接下来咱们一起进行了梳理和盘点。
一、国常会: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不影响征信记录
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举措,以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确定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措施,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会议指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信贷投放,支持银行对暂时受困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梳理一批亟需资金的予以重点支持。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首批12个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结果
5月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通报第一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2020年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均通过验收,其中四川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湖北省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三、国家药监局拟实施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
5月9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实施药品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或者上市后管理不符合要求,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记入药品安全信用档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列入失信名单。
四、四部门:推动信用贷款比重继续提升
5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围绕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重点组织落实好8个方面26项任务。通知提出,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优化监管考核,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
五、国常会: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不影响征信
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会议决定,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预计免息20多亿元、延期还本50多亿元,惠及400多万毕业生。
六、中国科学院发布《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
5月11日,中国科学院科研道德委员会发布《关于在科技奖励推荐过程中常见问题的诚信提醒》,针对当前科技奖励推荐、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给出7条提醒,包括:申报奖项的有关材料存在失实情形;申报项目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推荐单位未按规范程序申报相关奖励;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为申报奖励临时补充伦理审查材料;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推荐单位、推荐人及完成人干预评审过程。倡导在科技奖励申报过程中的诚实守信行为。
七、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
5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2022年4月1日至5月10日,已立案检查涉嫌骗取留抵退税企业1800余户,已查实448户企业存在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涉及留抵退税款8.22亿元。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以信用建设为抓手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印发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以信用建设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按季度更新家政企业信用修复和受奖励情况,实现省级家政领域问题企业台账退出率达到80%,推动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对受奖励的家政企业给予优惠支持政策。探索推广家政信用名片,规范家政行业用工,引导家政企业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
九、国家能源局:对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行为两项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5月13日,国家能源局修订形成《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前者涉及信息项49项,其中法人信息项34项、其他组织信息项1项,自然人信息项14项。后者包括法人受惩戒行为事项153项,自然人受惩戒行为事项73项。
十、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围绕明确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治理机制、夯实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基础、规范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加强预期信用损失法监管等四个方面,规范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内控机制和管理流程,夯实信用风险拨备管理基础。
十一、《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
5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围绕健全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加强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农村社会信用建设,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开放应用、推动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十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
5月14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对食品药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的重点领域,要重点监管。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要严查重处。要抓紧明确透明稳定可预期的监管规则,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规范行政执法,防止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坚决惩处执法中以权谋利、吃拿卡要。
十三、两部门:合理界定新能源绿色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
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界定新能源绿色金融项目的信用评级标准和评估准入条件。
十四、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推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围绕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惩处一批违法企业,整治规范食品、保健品市场秩序,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向社会公示1.3万家家政企业信用信息
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介绍,自2019年国办印发“家政36条”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深化信用建设行动。2019、2020年连续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建设。2021年,向社会公示1.3万家家政企业信用信息,铸牢家政信用“护城河”。
十六、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将于6月启动
5月18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于今年6月在全国范围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2022年是“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连续开展的第18年,主题为“诚信兴商,你我共筑”。
十七、工业和信息化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5月18日,工信部副部长徐晓兰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5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加大集中化解力度。对于无分歧中小企业欠款,要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如果确有还款困难的,6月底前必须要提出明确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同时,要严防新增拖欠,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十八、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方案发布
5月18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关于发布2021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在2021年内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6家承销机构开展信用评价。
十九、财政部通报8个政务失信典型案例
5月18日,财政部发布8个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切实开展问责工作,形成有效震慑。
二十、中证协发布两项自律规则 强化券商诚信和声誉约束
5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行业诚信准则》(简称《准则》)及《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分别自发布之日起和2022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准则》定位为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自律行为的主动约束;《办法》定位为自律管理对象执业声誉信息(包括诚信信息)管理的外部约束。
二十一、三部门: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5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十二、国常会: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
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指出,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
二十三、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5月2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包括认定条件和程序、信用惩戒和修复、救济和监督等五章共计二十五条内容,适用于统计机构对企业的统计严重失信行为及其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活动。
二十四、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 促进司法公信
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区块链促进司法公信的作用。运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技术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跨链协同应用,支持实现信用报告在线查询及核验;构建人民法院与联合信用惩戒单位的跨链协同应用,建立自动化信用惩戒模式。
二十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召开“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培训会
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召开全国“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视频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地区全面准确归集信用信息,搭实搭密平台网络,加大政策支持,着力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下沉,进一步将“信易贷”工作引向深入,更好发挥信用对纾解中小微企业困难和稳住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
二十六、国务院办公厅: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提出,加大外贸企业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外贸企业进一步开拓多元化市场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支持银行机构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加大进出口信贷支持。针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在承保覆盖面、缩短理赔时间等方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信保保单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
二十七、人民银行: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
5月26日,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提出,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明显增长、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比重继续提升;加快推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强化贷前客户准入和信用评价。
二十八、《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
5月26日,《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经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明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突出政务诚信建设,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应用,完善了信用服务机构监管。
二十九、《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
5月27日,《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7章49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对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对社会信用工作的监督管理等。
来源:新华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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