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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市场监管局:“两书同送”方式 助企做好信用修复

访问次数:496发布时间:2023-04-11 16:58:23


  通辽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在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流程、优化系统功能等方面主动作为,创新实行“两书同送”工作制,即在送达行政处罚、移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处罚通知书》的同时,将《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详细讲解信用修复工作流程,帮助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记录,加快释放信用修复新规红利,以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贴心服务主动告知。企业在受到行政处罚后,由于对信用修复政策的不了解,对修复流程的不熟悉,对处罚不良影响的不重视,导致在资质申报、资金奖补、评先评优等情况时受阻,影响企业长足发展,基于以上问题,通辽市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主动告知机制,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及时纠正自身失信行为,促进广大企业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帮助失信企业依法合规及时修复信用,降低消极影响。

  完善机制流程。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指引》和《关于做好信用修复线上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对信用修复的申请情形、申请材料、操作流程、文书样式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制定《信用修复申请书》和《信用守法承诺书》,按照“企业修复一次办”要求,明确告知企业修复条件和所需材料,便利企业申请办理。推进实现多平台信用修复数据对接,对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通辽)已完成修复的非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同步修复,实现其他部门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一次受理”。建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修复工作群,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各基层分局指派专人负责落实信用修复管理工作。

  优化系统功能。主动加强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技术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攻关信用修复技术难点,畅通“线上+线下”申请修复途径。针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信用修复线上申请受理分发不畅通问题,主动协调自治区局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相关申请及时精准发送至属地市场监管局,有效提升工作效率。

  主动服务助力信用修复。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对已被列严、列异及受到行政处罚,但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梳理,以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主动提醒其履行相关义务,引导其依法依规申请信用修复。对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市场主体,指导其开展信用修复,及时准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鼓励其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信用。

  实行承诺制,引导市场主体守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市场主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引导市场主体签订《守法守信承诺书》,牢固树立知信、守信、重信意识,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加强培训,多维宣传。2022年以来,通辽市市场监管系统举办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培训2300余次。在传统媒体和政务新媒体上“双管齐下”,多维度多途径宣传信用修复工作。印制派发《信用修复办事指南》8000份,并放置在市、旗县市区、镇街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供群众免费领取阅读。利用手机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介,结合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深入企业、社区宣讲,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对信用监管及信用修复制度的知晓度,使企业认识到失信的后果、信用修复的途径及权利救济的手段。

  截至目前,全市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321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147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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