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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新型要账方式!

访问次数:656发布时间:2023-01-19 15:35:10


  2022年开始,市面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要账”方式,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打着某个信用组织的名义。实际上有些信用组织可能注册在境外,很多在香港,有些可能压根不存在,属于非法组织。二是直接给政府部门,可能是市场监管部门,可能是信用主管部门,有的是直接给辖区主要领导发邮件、寄快递等,后转给相关部门处理;三是以信用风险提示或者请求协助的名义。他们往往希望政府领导或者部门采取一些行动,比如直接联系当事企业要求还钱。

  这些机构干的事本质上就是“委托要账”,与债权方达成了某些约定,代理要账,这与过去暴力催收等方式有所不同,具有较强的迷惑性。他们主要是通过政府部门协助其完成要账事宜。其原理是,企业可能不担心供应商,也不担心信息公示,但是作为当地企业,一旦地方政府知道其欠钱不可能导致许多综合效应,同时有些情况下,政府出面,企业也会相对比较配合。总之,这些机构就是充分利用了这点。

  这样的做法看起来好像没啥,但是也存在巨大的风险:一是打乱正常的法治秩序。市场中的正常商业纠纷可以自行解决,如果不行可以起诉等,是有畅通的救济通道的,但是一旦某些部门直接介入,就容易打乱既定规则;二是这些机构的行为本身是商业行为,接受某一方委托的商业行为,而政府行使的是公权力,是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利,不是给某一主体打工的;三是造成企业欠款的原因可能很多,真实情况如何,靠政府是很难判断的,轻率介入,可能造成会造成误伤,影响企业的经营和正常商业行为。

  这事也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一是公共信用平台的基本逻辑是通过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开放形成信用约束机制,目前对商业信用领域支撑不够。公共信用平台既是公共信用信息的平台,也是公共服务的信用平台;二是我们现有的各种救济途径是否需要提升效能?尤其是司法途径,为什么很多企业宁愿委托别人,不去法院?三是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的关键是找到市场需求,这事说明市场是有需求的?可能存在方法上的问题,这就需要规范,因此,高标准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应该得到进一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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