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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公告
为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文(发改电〔2022〕180号)要求,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人民银行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具体如下:、
一、免收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登记服务费。
二、免收征信系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10类金融机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征信查询服务费。
三、减免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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