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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将实行“红灰黑”名单制加强医保基金信用管理

访问次数:692发布时间:2022-05-31 16:33:58


  记者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兵团将实行“红灰黑”名单制,将认定为守信的信用主体纳入“红名单”,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纳入“灰名单”,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纳入“黑名单”,以强化医保基金信用管理。

  为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药)师、参保人等信用主体的信用管理,兵团医疗保障局将建设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医疗保障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信用主体的监督检查,同时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兵团将依法依规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对纳入“红名单”的信用主体,在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检查中减少对其检查频次,在申请办理医疗保障相关业务时可给予便利,增加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时可作为参考依据;对纳入“灰名单”的信用主体,予以约谈、限期整改,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增加对其检查频次;对纳入“黑名单”的信用主体,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增加对其检查稽核频次,限制或暂停严重失信医保医(药)师发生的医保费用结算等。

  兵团鼓励失信主体修复信用,失信行为自被确认起超过一定时间或相关司法判决、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的,保留记录但不再计入信用评级范围;处置措施生效前将对信用主体进行提醒告知,并视情形给予一定的申诉和整改期,允许信用主体补充更正信息、申诉说明情况,鼓励信用主体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

  “《兵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将医保基金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进一步健全兵团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维护基金安全。”兵团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全面加强医疗保障领域信用评价,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职工群众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兵团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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