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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信用发展报告(2023)》发布

访问次数:1143发布时间:2024-06-20 16:21:45


日前,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发布《交通运输信用发展报告(2023)》,全面梳理全国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成果。去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大力推动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建设统一开放市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保障。

信用评价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截至2023年年底,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已建立941.4万家经营业户、3148万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为实施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

各地不断深化信用与业务融合,积极发挥信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优化供需衔接,激发市场活力。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网站上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与查询,为市场主体择优选择交易对象提供便利,促进市场供给和需求有效衔接,巩固交通运输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效。发挥信用评价的参考引导作用,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和调整优化运输结构等重点环节,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引导信贷、保险资源向守法诚信企业倾斜,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量扩面,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深入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考核,引导和促进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良好生态。积极探索信用+审批服务模式,推行信用承诺先审批后补正、大件运输批量审批免于现场核验、一船多证一次办”“船舶信用积分优先过闸等政务服务信用便利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分级分类监管效能日益凸显 

2023年,各地不断完善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明确操作流程,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替代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得到全面推广。在办理道路客货运场站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港口经营许可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对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信用承诺+轻微免罚举措,实施柔性执法。

各地针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企业、公路养护企业、道路水路运输经营业户、通用航空(无人机)企业、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信用评价,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及时公开评价结果,引导市场主体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不断提升交通建设和运输服务供给质量。

各地积极推进信用监管与业务融合,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建设、高速公路运营、客货运输、新业态监管、维修驾培、船舶过闸、船舶检验、航运管理、通用航空企业管理等九大领域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例如,江苏将37家涉嫌串通投标的单位列入建设市场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广西、云南等地探索运用信用手段治理车辆偷逃通行费行为;浙江对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进行动态评价并赋码管理;江苏南京大力推广信用+网约车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网约车服务质量和合规率;北京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四级监管对象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的投诉率明显降低。

此外,江苏、山东、广西以及长江航务管理局结合长江三峡、西江干线、京杭运河苏鲁段等区域船舶通航特点,实施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山东、江苏、湖南等地积极开展小型船舶检验信用监管,优化检验资源配置,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批量检验、免检、便利发证等政策;江苏海事局以船舶为对象,以信用+智慧监管为核心,探索建立一码多标识船舶安全等级标识机制。

守信激励应用场景深化拓展

各地推行信用+招标投标守信激励措施,将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项目投标挂钩,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享受增加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或者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优惠措施;积极拓展交通信易贷服务,加强政银企融资对接。厦门推广港航信易贷,已为53家港航企业授信共109笔,融资额度达13.37亿元;深圳在机场推广信易安检,高峰时段通道放行效率提升到每小时220人以上,是传统通道通行速度的1.5倍。

各地进一步规范修复程序,明确信用修复流程,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江苏、安徽、重庆、四川对信用修复相关流程作出规定。深圳探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标准》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明确不同类型行政处罚的修复条件;江苏、河北等地实行三书同达三书一图同达等工作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信用修复意识。各地积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引导市场主体依托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交通网站等载体,自主、便捷、快速修复,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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