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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智能建造信用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制定印发,以加快推动该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措施》主要设置部级、省级、市级奖项等三类激励措施,而三类奖项各包含多个子项,分别对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相应信用激励,且部分类别信用激励对象涵盖了项目代建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其中,部级奖项包括举办住建部智能建造观摩工地、被认定为住建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智能建造相关成果入选住建部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智能建造相关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市委组织部认定为A+类(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全职到厦门市工作等。
省级奖项包括举办福建省智能建造观摩、BIM技术应用观摩、智慧工地观摩、装配式建筑观摩工地,认定为福建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福建省BIM(建筑信息模型)试点项目,以及引进市委组织部认定为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全职到厦门市工作。
市级奖项则包括举办厦门市智能建造观摩、BIM技术应用观摩、智慧工地观摩、装配式建筑观摩工地,入选、认定为厦门市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厦门市BIM示范项目,引进市委组织部认定为B类(省级领军人才)全职到厦门市工作,以及承办、协办市级以上智能建造相关论坛讲座等。
据悉,《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进展,激励对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作出贡献的项目或企业。其中,涉及BIM的信用激励措施只针对项目BIM完成单位,同一评价周期内同一工程项目取得同类型不同层级奖项加分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计取。
来源:人民网